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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实施全市建筑行业深入开展“学中天”活动方案的通知
字体设置: 发布日期:2014-05-26 17:12:00

各区、县(市)建设局 :
   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《关于在全省建筑行业开展向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学习活动的通知》(建建发[2014]26号)和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《关于实施全省建筑行业深入开展“学中天”活动方案的通知》(浙建管[2014]6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市建筑行业实际情况,现就全市深入开展“学中天”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:
    一 、活动目的
    通过在全市建筑行业深入开展“学中天”活动 ,树立标杆、推动工作,提高企业的发展理念 、质量宗旨 、开拓精神、人才观念、责任意识和文化氛围,全面提升行业的发展质量和水平 ,推进我市建筑业科学发展。
    二、活动安排
    (一)主要活动
    根据省厅及省建管局的要求,围绕“学中天”六方面内容 ,结合全市主要工作安排,组织开展以下活动:
    1、学习管理理念 ,提升管理水平。5-6月份,学习中天的每建必优 、精细管理的工程管理理念 ,树立企业品牌,实施“走出去”发展战略的锐意开拓精神 ,提升我市企业的工程管理水平和发展意识。并结合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,通过参观学习中天在杭施工的建筑工程现场管理经验,深入学习中天的精细化管理经验。
    2、学习企业文化 ,引领企业发展。7-8月份,学习中天以企业文化引领企业发展的理念,通过真心慈善、回报社会的责任意识和崇德尚才、敬职善任的人才观念引领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理念,并结合组织召开有关企业发展的论坛,邀请中天建设进行专题讲座,将学习活动引向深入。
    3、召开学习经验交流会 。10月份,组织企业召开“学中天”学习经验交流会 ,畅谈学习的体会与效果。
    (二)主要步骤
    1 、动员部署阶段(5月)。各区、县(市)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,做好“学中天”活动的动员和部署工作,认真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省建管局的要求。
    2 、学习交流阶段(5月-8月)。各区、县(市)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年度的建筑业发展工作,树立2-5家“学中天”标杆企业或榜样企业,并结合实际,组织企业进标杆企业参观学习 ,学习先进,弘扬正气,以点带面 ,提高建筑业发展质量和水平。
    3 、总结提高阶段(9月-10月) 。各区、县(市)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“学中天”活动的总结,将本地学习总结报告和标杆企业总结报告于10月底前报杭州市建筑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。
    三 、活动要求
    1 、各区、县(市)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 ,精心组织,并结合党群众路线教育活动,制订切合实际的“学中天”活动方案。要把“学中天”活动和年度建筑业发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,相互促进,共同提高。
    2 、各区 、县(市)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“学中天”活动,树立行业发展的正确观念,并通过树标杆 、学先进,营造创先争优 、比学赶超的行业氛围。
    3、各区、县(市)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“学中天”活动中 ,积极走入企业、服务企业,了解企业现状,解决企业难题 ,扶持企业发展。
    联系人:冯兴   电话:88859936

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杭州市建筑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4年5月14日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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