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建发〔2007〕215号
各市、扩权县(市、区)建委(建设局、建管局),省级有关厅、局:
建设部第159号令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将于2007年9月1日正式施行。鉴于目前建设部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意见》尚未颁布,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、审核涉及的审批权限、申报程序、审核标准及建造师有效性等许多问题尚不明确,为了完善我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、审核,尽快实现新、老资质有效衔接。经研究决定,我厅2007年第四季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受理时间适当推迟,接收各市(扩权县)申报资料的时间调整为12月1日至10日。
浙江省建设厅
二○○七年八月三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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